股东变更后债务能找原股东吗
青田法律咨询
2025-04-19
1.股东变更后债务能否找原股东要分情况。通常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若为公司债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找原股东担责。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晓,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依约定找原股东。
3.对于债权人,在面对债务问题时,要先确定债务性质,收集原股东出资情况及相关约定等证据。对于原股东,应确保出资到位,若有债务约定要明确相关条款;对于新股东,受让股权时要了解原股东出资情况,避免承担不必要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变更属于公司内部股权变动,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责任,所以不能因为股东变更而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2)当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有对特定债务负责的约定,债权人可依据该约定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
提醒:
若涉及股东变更后债务责任问题,要注意核查原股东出资情况及是否有相关债务约定。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通常情况下,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因股东变更找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二)特殊情况,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依约定找原股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情况下,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要用全部财产偿还债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找原股东担责。
2.若原股东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按约定找原股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股东变更后债务能否找原股东需分情况,一般公司债务不能因股东变更找原股东,但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或转让前有约定时,债权人可找原股东。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所以正常的公司债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不过,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有特定债务负责的约定,债权人可按约定找原股东。若遇到股东变更后债务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晓,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依约定找原股东。
3.对于债权人,在面对债务问题时,要先确定债务性质,收集原股东出资情况及相关约定等证据。对于原股东,应确保出资到位,若有债务约定要明确相关条款;对于新股东,受让股权时要了解原股东出资情况,避免承担不必要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变更属于公司内部股权变动,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责任,所以不能因为股东变更而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2)当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有对特定债务负责的约定,债权人可依据该约定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
提醒:
若涉及股东变更后债务责任问题,要注意核查原股东出资情况及是否有相关债务约定。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通常情况下,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因股东变更找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二)特殊情况,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依约定找原股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情况下,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要用全部财产偿还债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找原股东担责。
2.若原股东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约定对特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按约定找原股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股东变更后债务能否找原股东需分情况,一般公司债务不能因股东变更找原股东,但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或转让前有约定时,债权人可找原股东。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所以正常的公司债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偿债,不能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不过,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与债权人有特定债务负责的约定,债权人可按约定找原股东。若遇到股东变更后债务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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